運輸總條件 |
航空貨物運輸總條件 |
General Conditions of Carriage for Cargo |
大連航旅客、行李運輸 |
Dalian Airlines Limited General Conditions of Carriage for Passengers and Baggage (Revised in January 2025) |
5.1拒絕運輸
根據我們的判斷,如出現或有可能出現以下情形或類似情形,為了保證航空運輸的安全有序,我們可以拒絕承運您:
5.1.1 承運您,違反了任何始發地、經停地、目的地或飛越地國家或地區適用的法律、法規、命令及其他規定;
5.1.2 承運您,可能危及或者影響您本人或其他旅客或者機組人員的安全、健康、便利或舒適,如:
A.已知您患有檢疫傳染病或疑似患有檢疫傳染;
B.有特殊惡臭或有特殊怪癖,可能引起其他旅客不適;
5.1.3 您的精神狀況、行為表現或身體狀況,包括您受酒精或藥物的影響,使您可能危及或者影響您本人或其他旅客或者機組人員的安全、健康,例如您患有精神病且在發病期間,可能對其他旅客或自身造成危害;
5.1.4 您沒有或無法遵守我們有關安全、安保及公共衛生方面的命令或規定,如:
A.您因傷病、體弱或精神狀況無法自理,旅行中若無專人陪同,或陪同人無能力獨立承擔照料或管束的;
B.您攜帶了用于貯存、產生或分配氧氣的設備。
5.1.5 您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者您的行李未經安全檢查;
5.1.6 您以前在航空運輸過程中有過不良行為,并且我們有理由相信此種不良行為仍有可能再次發生;
5.1.7 您沒有支付相應的票價、稅款或費用等;
5.1.8 您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您出示的有效身份證件與您購票時使用的不是同一證件,或您未能出示有效旅行證件,或您拒絕按照有關要求將旅行證件交由機組簽收保管;
5.1.9 您的客票不是合法獲得的,或不是從我們或我們的授權航空銷售代理人購買的,或是偽造的;
5.1.10 您未能遵守機上禁煙或使用電子設備的規定;
5.1.11 您未能或拒絕遵守機組人員的指示;
5.1.12 您未能遵守本條件有關行李運輸的相關要求。
5.2限制運輸
5.2.1嬰兒、兒童、殘疾人及行動不便旅客、孕產婦、傷病及術后旅客或其他需要特殊服務的人,應事先向我們提出,滿足我們的運輸條件,經我們同意并做出相應安排后,方可予以承運。
5.2.2嬰兒的承運
嬰兒旅客乘機時應有已滿 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人陪伴同行。
我們承運的嬰兒是指旅行之日出生已滿 14天(出生次日開始計算第14天),但不滿2周歲的嬰兒。
出生不滿 90天的早產嬰兒(胎齡不滿37周出生的新生兒)我們不提供航空運輸服務 。
每名成人旅客最多攜帶兩名嬰兒。其中一名嬰兒可由成人旅客懷抱或坐在成人旅客的腿上,并系緊嬰兒安全帶。另一名嬰兒應單獨占用座位。單獨占用座位的嬰兒須放置在您自行準備的經航空當局認可的可在機上使用的兒童(嬰兒)限制裝置內,與成人并排而坐,并確保:
A.兒童(嬰兒)限制裝置能夠恰當地固定在座椅上;
B.嬰兒能被恰當地系緊在限制裝置內,并且體重不超過該裝置所規定的重量限制;
C.在飛機起飛、著陸和地面移動期間,不可使用助力式、馬甲式、背帶式或者抱膝式兒童限制裝置。
5.2.3兒童的承運
5.2.3.1 已滿2周歲但不滿12周歲的兒童旅客乘機,應有已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人陪伴同行。兒童應購買與其陪伴人相同艙位服務等級的客票。
5.2.3.2已滿5周歲,但不滿12周歲的兒童旅客乘機,如無已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人陪伴同行,應事先向我們申請辦理無成人陪伴兒童服務,經我們同意,按我們的規定購票。每一航班承運的無成人陪伴兒童有數量限制,我們有權因此拒絕運輸。
5.2.3.3已滿12周歲不滿18周歲的兒童旅客單獨旅行,可自愿申請無成人陪伴兒童服務。
5.2.3.4關于無成人陪伴兒童的承運規定及服務費收取標準,您可向我們、我們的授權航空銷售代理人或授權地面服務代理人查詢。
5.2.4殘疾人及行動不便旅客的承運
我們將遵照殘疾人及行動不便旅客航空運輸相關法律法規,為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及行動不便旅客提供航空運輸服務,具體見《 大連航空 有限 責任 公司 殘疾人及行動不便旅客運輸規定》。
5.2.5孕產婦的承運
5.2.5.1 因客艙環境變化及不確定的空中顛簸,可能對孕婦造成不良影響,我們強烈建議孕婦在出行前咨詢醫生,確認是否適宜搭乘公共航空運輸工具。
5.2.5.2 為了您的旅行安全,如果您懷孕不滿 36周,您需要憑孕檢報告,或者有醫生簽名或醫生姓名章的真實有效的注明懷孕周數的診斷證明,經我們核驗后方可乘機。
5.2.5.3對于懷孕已滿36周的孕婦、預產期在4周(含)之內的孕婦、預產期臨近但無法確定準確日期且已知為多胎分娩或預計有分娩并發癥的孕婦、產后不足7天及 有先兆性流產反應 者,我們不提供航空運輸服務。
5.2.5.4 您需要通過人工柜臺辦理乘機登記和登機手續。
5.2.5.5即使您已滿足5.2.5.2款要求,但如果您在乘機時出現明顯的不適癥狀,或我們合理判斷您繼續乘機將給您的人身安全帶來危險,我們仍有權拒絕承運您。
5.2.6 傷病及術后旅客的承運
我們將為具備乘機條件的傷病及術后旅客提供航空運輸服務,詳見《 大連航空 有限 責任 公司 傷病及術后旅客運輸規定》。
5.3被拒絕運輸后的客票處置
如您因本條件第五條規定被拒絕運輸,我們將按本條件第 3.1.2款和第3.2.2款協助您辦理自愿變更或自愿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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